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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编辑:高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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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后勤党总支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后勤党总支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总支与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着眼防范,惩防并举的方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工作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汇报。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

组长:王平平   

组员:陈世体、燕飞、任燕刚

职责:负责后勤党总支及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1、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教育监督责任,各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后勤党总支所属处级班子一把手为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人为:   

后勤党总支:王平平,后勤管理处:陈世体,保卫处:燕飞, 

资产经营公司:任燕刚。   

2、各处级领导班子按照工作分工,对本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及具体职责

1、党总支书记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党总支部工作计划中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积极指导所属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年初组织召开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或党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并认真听取所属部门干部职工对后勤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通过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对后勤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组织后勤党总支所属各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定期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政策和法规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为,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内部廉政管理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6)在年度述职中,进行述职述廉,做好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7)对后勤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落实、督促和检查;   

每年年底,组织对后勤党总支所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进行总结自查;   

(8)对后勤党总支及所属部门出现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并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抓好整改落实;   

(9)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处长(总经理)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和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行政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每年初组织召开科级干部或党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通过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报告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接受全体职工监督;积极组织并认真听取所属部门干部职工对后勤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组织召开科级以上干部会议,研究制定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政策和法规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为,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内部廉政管理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6)在年度述职中,进行述职述廉,做好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7)对本单位出现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并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抓好整改落实;   

(8)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副处长(副总经理)

(1)根据工作分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计划;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配合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通过各种会议等方式,积极参与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   

(4)在年度述职中,进行述职述廉,自觉接受监督;   

(5)带头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部署、有落实,确保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强化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各处级单位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廉政教育活动。   

3、党总支和所属处室要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学期就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校党委、党总支书面汇报一次。  

更新时间:2019-03-26 1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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